二手购物网站贩卖枪支 一男子涉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被捕

二手购物网站的兴起,让闲置商品有了新的价值,你可以卖衣服、卖电脑、卖生活用品,甚至卖车、卖房、卖游艇,但是绝不能触碰法律底线。平时喜欢玩仿真枪的小张,就因为在二手购物网站发布了制售仿真枪信息并加油出售,于日前被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批准逮捕。

二手购物网站贩卖枪支 一男子涉嫌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罪被捕

2021年10月,市民王先生在某二手购物网站上浏览网页时发现,“有人出售可以打钢珠的‘快排’仿真枪组件”。这对喜欢军事类东西的王先生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诱惑,于是他找到了卖家“走南闯北”。据王先生称,他以2600元的价格买了一套仿真枪的配件,卖家通过微信把组装图发给他。王先生组装完后试了试仿真枪,可以正常击发,目前该枪支已被民警查获。

很快,民警根据线索锁定了昵称为“走南闯北”的嫌疑人小张,并对其上网追逃,没多久小张就在老家被抓获并被押解回沪。据小张交代,他在网上购买水弹枪和卖家聊天时得知,一种叫“快排”的利用压缩气体击发钢珠的仿真枪可以自己组装,于是小张通过购物网站找不同的卖家聊天了解组装“快排”所需要的配件和方法,最终加油组装出一把仿真枪。得意的小张向朋友炫耀自己的成果,却被朋友告知“快排枪是违禁品”,自己可能犯了法。情急之下,小张赶紧通过二手购物网站将仿真枪拆开后转卖,加价约700元将“违禁品”脱手给了买家王先生,也将自己送上了犯罪的道路。

检察官说法:犯罪嫌疑人小张利用网络将组装成的枪支化整为零出售,经鉴定,涉案枪支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,具有致伤力。虽枪支数量未达2支以上,不构成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枪支罪,但符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:“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、枪支、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,”情节严重的,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。小张加油贩卖枪支一把的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险性,且通过贩卖该枪获得约700元的非法收入,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。检察官在这里提醒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网络购物给大家提供便利的同时,也请保持警惕,不要购买违禁物品,更不要出售违禁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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